隐私政策
THE BRIDGE株式会社(以下简称 “本公司”)就本网站(以下简称 “本网站”)上用户个人信息的处理制定了以下隐私政策(以下简称 “本政策”)。隐私政策(以下简称 “政策”)。
第 1 条(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 “是指《个人数据保护法》中定义的 “个人信息”,是指与在世个人有关的信息,可以通过姓名、法人团体名称、地址、电话号码、联系方式或信息中包含的任何其他描述来识别特定个人。
第 2 条(收集个人资料的方法)。
当用户通过网站上的表格进行查询或通过网站附带的在线商店进行购买时,我们可能会要求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如姓名、商业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联系方式和信用卡信息(仅限在线商店)。
第 3 条(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
我们收集和使用个人数据的目的如下
- 提供和运营我们的服务。
- 回复用户询问(包括确认用户身份)。
- 发送有关我们服务的新功能、更新、活动等以及我们提供的其他服务信息的电子邮件。
- 必要时与您联系,以维护我们的服务和发布重要通知等。
- 为客户购买我们的产品付款。
- 上述使用目的的附带目的。
第 4 条(改变用途)。
只有在使用目的被合理地认为与变更前的目的相关时,公司方可变更个人数据的使用目的。
如变更使用目的,应在网站上公布变更后的使用目的。
第 5 条(向第三方提供个人资料)
除以下情况外,未经用户事先同意,本公司不会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但不包括《个人数据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
- 公司不会在未经用户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但为保护个人生命、身体或财产而需要提供个人信息,且难以获得用户同意的情况除外。
- 为改善公共卫生或促进儿童健康成长而特别需要提供个人信息,且难以征得当事人同意时。
- 有必要与国家机关、地方自治团体或受其委托的个人或实体合作执行法律规定的事务,而征得当事人同意有可能妨碍执行相关事务时。
- 已事先通知或公布以下事项,且本公司已通知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时
使用目的包括向第三方提供信息。
- 向第三方提供的数据项
向第三方提供的手段或方法
- 应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个人资料。
- 接受当事人要求的方法。
尽管有上段的规定,但在以下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个人资料: – 在为实现使用目的所必需的范围内向第三方提供个人资料。
- 在下列情况下,信息提供对象不属于第三方: – 公司在实现使用目的的必要范围内将个人信息的处理全部或部分外包。
- 因合并或其他原因导致业务继承而提供个人信息时。
- 与特定当事人共同使用个人信息时,事先通知当事人或向当事人提供负责管理个人信息的当事人的姓名、共同使用的个人信息项目、共同使用的范围、当事人的使用目的以及负责管理个人信息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职务。当事人已事先获知或能够随时获取信息。
第 6 条(个人资料的披露)。
如果某人要求披露其个人信息,公司将立即向其披露。但是,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我们可能会决定不公开全部或部分个人信息: – 如果我们决定不公开个人信息,我们将立即通知您。每次披露个人信息将收取 1,000 日元的费用。
- 有可能对当事人或第三方的生命、身体、财产或其他权利或利益造成损害时。
- 有可能严重妨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 信息违反任何其他法律或法规。
尽管有前款规定,但原则上不公开历史信息和特征信息等个人信息以外的信息。
第 7 条(个人资料的更正和删除)
当本公司持有的用户个人信息有误时,用户可根据本公司规定的程序要求本公司对其个人信息进行修改、追加或删除(以下简称 “修改等”)。
本公司在收到用户根据前款提出的要求后,认为有必要进行处理时,将立即对相关个人信息进行订正等处理。
本公司根据前款规定进行修改等,或决定不进行修改等时,应立即通知用户。
第 8 条(暂停使用个人信息等)
如果某人以其个人数据的处理超出了预期使用范围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为由,要求暂停使用或删除(以下简称 “暂停使用”)其个人数据,本公司将立即进行必要的调查。
如果根据前段所述的调查结果,我们认为有必要满足要求,我们将立即暂停使用相关个人数据。
如果本公司根据前款规定中止使用等,或决定不中止使用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用户。
尽管有前两款的规定,但如果中止使用等会产生巨额费用,或中止使用等有其他困难,且可以采取保护用户权益所必需的替代措施时,则应采取这些替代措施。
第 9 条(隐私政策的变更)。
本政策的内容可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进行更改,除非法律或本政策另有规定。
除非公司另有规定,否则修改后的隐私政策将在网站上公布后生效。
第 10 条(咨询联系人)
如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地 址 :东京都中央区银座 5-11-12
公司名称:THE BRIDGE Co., Ltd.
电子邮件地址:info@thebridge-jp.com